一、二年級不進行考試,
其他年級只組織期末考試,
全部學校不得組織周考、
月考等等各類考試。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
更不得在家長群傳播,
考試結果只有學生和各自家長知曉。
不得按考試結果區分班、排座位,
初中各個學期的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
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初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
不得對課間設置不必要約束
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開除學生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開除或者變相開除學生,不得以長期停課、勸退等方式,剝奪學生在校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權利;對轉入專門學校的學生,應當保留學籍,原決定機關決定轉回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得以集體補課等形式侵占學生休息時間。
禁止手機進課堂
學??梢越箤W生攜帶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進入學?;蛘咴谛@內使用;對經允許帶入的,應當統一管理,除教學需要外,禁止帶入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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